债权纠纷及时诉,胜诉判决占先机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时间:2019-12-17阅读:

  12月13日上午,有个朋友突然打电话说账户里被银行划走了两千多块钱,问我应该怎么办。在跟她了解案情,才发现原来是因为她2015年时在一个小区住过一段时间,搬走之后被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以未交物业费给告了,这笔钱也是物业公司拿着缺席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掉的。给朋友答疑的过程中让我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一个债权纠纷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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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陈某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店铺亏损严重,便找王某借10万块钱周转,写了欠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本息。王某通过微信分次将10万块钱转入陈某指定的账户,转账完成后王某还让陈某出具了收条。一年后王某打电话要求陈某还款,却发现电话无人接听,曾经的住所也人去楼空。在找律师咨询后,王某决定起诉陈某。在律师的帮助下王某将起诉书递交到法院,法院于某日开庭,经法院传唤及公告无果后,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判决陈某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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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上述案例提醒大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遭遇被拖欠债务,最好及时去法院起诉,拿到胜诉判决书。法院的裁判文书是申请执行的前提,如果没有文书,很多人遇到债权纠纷首先考虑的是债务人有没有钱,如果没有钱打官司又有什么用。首先,债务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是可以查明的,你知道的不一定是事情的全部真相;其次,按照最高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债务人有100万现金,那么执行的先后顺序就需要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简单来说就是谁申请的早谁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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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于法院审理债权纠纷时债务人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民事诉讼法》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借贷关系是否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也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好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能证明“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陷入“中止诉讼”。

  3. 对于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审理中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综上,在遭遇债权纠纷时,有证据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建议债权人先去起诉(同时可以去做诉前财产保全),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再去申请执行。

 

撰稿:冯  昱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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