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劳动纠纷,要留心哪些问题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时间:2020-02-13阅读: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用人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寻求自身权益最大化这一对矛盾在不断发生碰撞,劳动纠纷大量上升。那么,我们要了解哪些知识,注意哪些问题才能有效的避免劳动纠纷呢?

  一、 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理解起来很简单,为他人提供劳动,他人支付报酬的这种关系,可以理解为劳动关系。但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是做了限制理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从主体角度,限定了劳动关系的一方为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为自然人。

  并且对个体经济组织也有限定。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解释:“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有经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是特指的,而非一般人所理解的劳动关系。

  二、 确定劳动关系主体

  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讲,不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劳动者个人,在确定劳动合同时,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很难维护自身权益,尤其是企业一方。《劳动法》的出台,主要保护的就是劳动者,对于劳动者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较轻,加重了企业的举证责任。但由于用工方一般为强势的一方,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签订劳动合同所需要的注意要点,与之前所讲的合同签订要点,基本相同,其本质都是为了设定债权债务关系。故,首先必须明确,合同签订主体。虽然部分情况下,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这需要劳动者承担证明责任,而劳动者相对于用工单位来说,是弱势群体,不签订劳动合同,维权难度和成本将会大大提高。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不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高额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管是双倍工资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对于企业而言,都是巨大的损失。另外需要提醒,无固定期限可以由劳动者进行选择,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订立,则不能按照这个条款强行要求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撰稿:韩甜甜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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