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多地政府出台相关文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居家办公。现今,居家办公不仅是疫情防控措施,也是一种响应“复产复工”号召,最大化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选择。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何加强员工居家办公的管理是一个新挑战。为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就如何提高在家办公的效率,从考勤、绩效、工作会议等角度提出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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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
首先,工作时间是工作成果的前提,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确定在家工作时间,只要不长于此前工作时间,具体起始时间用人单位有自主决定权;
其次,考勤方式上,如果以往考勤管理采用的是打卡方式,需要改为电子考勤,如线上视频会议、钉钉、oa、微信群等方式,并且,可以采取固定时间点考勤与考勤抽查相结合的考勤方式,如管理人员不定时以邮件、微信方式对劳动者进行抽查考勤,劳动者需保证反馈及时;对于旷工等具体定义,可以根据具体采取的考勤方式进行调整,该部分如果不涉及更严格的要求,则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范畴。
最后,对于在家办公期间的加班审批、迟到早退、旷工认定、请假流程等考勤,除需要进行电子化的考核外,对于加班审批的流程和补偿应明确或予以重申,对于迟到早退、旷工认定,应结合在家办公期间的考勤方式进行重新确定,如在不定时抽查时,员工未联系上达到多长时间可认定为旷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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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
员工在家办公时用人单位最担心是工作过程无法管理,为此,对于用人单位管理要求极高。为此,对于过程的监管、工作成果的要求要高于往常。因此,用人单位应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基础,就原先相关规定的执行过程可能会产生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解决,如以往的纸质版考核方式,目前需要转变为电子化考核;每日设定一些具有时限性的工作任务要求当日完成;每周/每日进行复盘会议以及时对劳动者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价等。即通过过程考核以及结果考核最终落实工作过程的管理。当然有些单位是以目标导向为基础,即只要员工每日能完成任务,单位并不在意员工工作过程,若此情况可以忽略过程考核。
(三)定期线上会议
由于在家办公期间,劳动者无法到现场参与用人单位组织的例会,但定期会议对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而言有重要意义。因此,用人单位在特殊时期应建立定期电话、视频会议制度,确定每周/每日固定时间开会,如每日线上晨会明确本日计划和周计划等,劳动者反馈之前项目的工作进度、需要改进的地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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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出台在家办公管理规定,若涉及绩效、待遇、处罚等变化的,由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需要经过民主公示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拟对疫情特殊时期的用工管理出台更为细致及具有针对性和系统的管理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制定或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员工。疫情特殊时期的用工管理规定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用人单位准备实施管理规定前,需要就该规定履行民主公示程序,使管理规定适用于具体劳动者。
以上就是从考勤、绩、会议等方面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当然单位的性质和实际情况不同,具体实施的措施也会有差异,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撰稿:冯 昱
类型:原 创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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